關于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初、中、副高級職稱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0-11-17 瀏覽次數:1233
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初、中、副高級職稱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寧高新區人事勞動保障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設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濟寧市開展工程技術系列評審“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工作的批復》精神,為做好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初、中、副高級職稱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設置及考試科目
1.專業設置
初、中、副高級職稱考試均設置建設工程管理、建筑結構、巖土工程、建筑學、裝飾裝修、風景園林、給排水、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燃氣工程、建筑電氣、建筑工程造價、市政工程12個專業。考試大綱可在濟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查閱。考試不指定用書,不指定任何培訓機構。
2.考試科目
初級、副高級職稱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含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內容),中級職稱考試科目為《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二、考試報名
(一)報考條件
1.初、中級報考條件
(1)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以及我市城市、農村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在我市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申報人員繼續教育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單位推薦同意并具備以下學歷、資歷條件之一:
1)報考技術員職稱的,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2)報考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3)報考工程師職稱的,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5)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和其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批準的獨資、合資、民營、私營、個體等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工作,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滿1年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我市城市、農村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無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報考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考試依據學歷(學位)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相近,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5年以上;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7年以上;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9年以上;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4年以上。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2)考試依據學歷(學位)專業與報考專業不符,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6年以上;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8年以上;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0年以上;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高中及以下畢業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7年以上。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2.副高級報考條件
(1)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或在城市、農村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申報人員繼續教育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5)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二)報考條件的把握
1.報考人員需獲得國家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學歷。
2.工作年限計算到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注的“全日制學歷”或“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在職人員攻讀碩士研究生,學習時間計算為工作年限;非在職人員攻讀碩士研究生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工作年限。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后續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三)報名安排
報考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單位、項目或戶籍所在縣市區)進行網上報名。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登錄“濟寧市工程技術職稱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jngczcks.yxlearning.com/)填寫報名信息。報名前須全面了解、準確把握報考條件,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各項報考規定,按要求真實準確在線填寫《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考試報名表》)(附件1),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JPG格式)。
確因工作需要須跨地區在濟寧報考的,由所在單位出具報考人員在我市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4)
三、資格審查
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審、所在單位資格初審,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市建設主管部門資格復審的資格審查方式。
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追溯追責復核制。報考人員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所填報的信息需承諾真實有效,所有文檔、提供或上傳的資料將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任何時候,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置追責,一律取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專業技術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并取消,并記入當事人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
資格審查使用統一制發的《考試報名表》和《告知承諾書》(附件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市建設主管部門在表內相應欄目內簽名蓋章。
(一)報考人員自審
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各項規定后方能報名。
報考人員在“濟寧市工程技術職稱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后,打印《考試報名表》和《告知承諾書》,在“報考人員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告知承諾書》上簽名,進行真實性承諾。
(二)所在單位初審
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機構)須對報考人員《考試報名表》信息一一核實,對考生的報名資料進行嚴格把關。初審符合條件的,在《考試報名表》中“所在單位審核情況”欄內簽名蓋章,并在《告知承諾書》上簽名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得報名和參考,也不得參加資格復審。同時,匯總本單位初審合格人員信息,填寫《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報考人員名冊》(以下簡稱《報考人員名冊》)(附件3)并簽名蓋章。
所在單位須對照報考人員檔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嚴格核查,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并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復審。 禁止個人掛靠報名或由培訓等中介機構代辦報名,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三)資格復審
經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市直單位由市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對符合條件的,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市建設主管部門在《考試報名表》內簽名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報考人員(或代辦人)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得參考。
現場審核時間: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
現場審核需提交的材料:
= 1 \* GB3 ①身份證原件、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職稱證書原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社保證明。(原件在現場審核后退回,能通過信息共享的可不再提供。)
②經所在單位初審并簽字蓋章的《考試報名表》1份。
③與網上報名一致的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標注姓名和單位名稱,將上1/3部分粘貼在《考試報名表》右上角,不得遮擋系統照片)。
④報考人簽名和所在單位蓋章的《告知承諾書》。
⑤經所在單位蓋章的《報考人員名冊》1份。
(四)繳費
1.繳費標準:按照職稱評審收費標準,建設工程考試初級收取考試考務費100元/人、中級收取考試考務費120元/人。副高級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2.繳費方式:資格復審人員在12月4日前現場審核通過后進行現場繳費,逾期未繳納報名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繳費成功后概不退費(含已繳費人員若被投訴舉報并經查證屬實為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形)。
(五)準考證打印
審核合格繳費后,報考人員自12月14日至12月18日自行從“濟寧市工程技術職稱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要求參加考試。
(六)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根據所在單位注冊地的不同參加資格審核,具體安排詳見附件5。
2.為簡化辦事流程,按照國家相關要求,資格審查實行初審和復審兩級審查,突出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強化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的初審權。
3.網上報名成功并非資格審查合格,只有通過初審和復審兩級審查才能被認定為資格審查通過。
4.資格復審主要對初審查驗結果進行審核,重點對初審單位出具的查詢認證情況進行確認。當資格復審出現爭議時,考生需提供進一步的佐證材料。
5.政策咨詢電話:
報考條件政策咨詢:0537-2967959(市人社局)
0537-3239861(市住建局)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400-806-8255
四、考務組織
(一)考試日期
暫定2020年12月19—20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務及成績
1.市人社局會同市住建局發布合格人員名單,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可在濟寧市住建局官網及“濟寧市工程技術職稱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2.市住建局通過濟寧市住建局官網及“濟寧市工程技術職稱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發布通知,告知合格人員有關領取職稱證書及《考試報名表》的安排。其中,《考試報名表》需存入個人檔案。
五、責任追究
(一)報考人員責任追究
強化信用約束,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了解相關政策,承諾所填各項信息真實、完整、有效,承諾本人完全符合相應報考條件。
1.凡提交虛假材料參加考試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的處理。違法違紀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并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
2.報考人員相關行為如偽造證件、印章、居民身份證或者違法作弊等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工作人員責任追究
1.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相關信息的審核把關,協助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依法追責。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參加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相關信息的審核把關,所在單位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資格審查人員不嚴格掌握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出具虛假材料的,協助弄虛作假等)協助他人通過資格審查的,停止其繼續參加當年及下一年資格審查工作,按規定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1.所有參加人員(含資格審查人員、參考人員、監考人員、巡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等)應加強個人防護,資格審查前、考試前主動如實申報自身健康狀況及旅居史,資格審查、考試時主動提供健康綠碼,自備并全程佩戴醫用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注意公共衛生,有序參與資格審查和考試。
2.各相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核時應在資格審查場所做好疫情防控提示,資格審查和考試場所要在資格審查、考試前做好消毒除菌措施;要準備備用醫用口罩、酒精或消毒消殺物資,安排體溫檢測,備好醫務人員,做好應急準備;資格審查、考試現場和用餐場所要采取距離控制和其他安全衛生控制措施。
七、其它事項
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將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附件:1.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報名表
4.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報考人員在濟寧務工證明模板
5.2020年度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考試資格審查地點
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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