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濟寧市建設工程系列“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日期:2020-10-09 瀏覽次數:1117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濟寧市開展工程技術系列評審“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工作的批復》精神,從2020年起,我市在建設工程系列開展“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工作。為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制定了《濟寧市建設工程系列“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9月27日
濟寧市建設工程系列“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工作方案
為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提高評審質量,促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2020年起,在我市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評審中實行“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建設工程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實行“考評結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并合格,方可申報參加評審,評審通過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實行“以考代評”,考試合格即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二、考試內容、科目及時間
考試內容以《濟寧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考試大綱(2020年)》為準,大綱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公開發布。考試分12個專業,具體為:建設工程管理、建筑結構、巖土工程、建筑學、裝飾裝修、風景園林、給排水、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燃氣工程、建筑電氣、建筑工程造價、市政工程。
初級、副高級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考試含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內容),中級考試科目為《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考試擬采取“人機對話”的方式組織實施。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組織和分工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建設工程“考評結合”“以考代評”的綜合管理;負責考試大綱和試題的審定;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確定和公布;做好考試的指導監督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考試大綱和試題的擬定;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做好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考試組織和證書頒發等工作。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區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
四、參加考試條件
(一)報名參加建設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以及我市城市、農村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在我市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申報人員繼續教育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單位推薦同意并具備以下學歷、資歷條件之一:
(1)報考技術員職稱的,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2)報考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3)報考工程師職稱的,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5、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和其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批準的獨資、合資、民營、私營、個體等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工作,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滿1年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我市城市、農村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無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報考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考試依據學歷(學位)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相近,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5年以上;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7年以上;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9年以上;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4年以上。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2)考試依據學歷(學位)專業與報考專業不符,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6年以上;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申報專業工作8年以上;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0年以上;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高中及以下畢業從事申報專業工作17年以上。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二)報名參加建設工程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或在城市、農村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申報人員繼續教育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5、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五、考試費用
報考初、中級考試,按評審收費標準收取考試費。報考副高級考試,按照有關標準收取考試費用;考試通過參加評審的,另行按標準收取評審費。
六、組織程序
1、網上報名;
2、資格審查確認;
3、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繳費;
4、打印準考證;
5、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6、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并進行異議期公示;
7、經公示無異議,副高級合格人員獲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證書2年內有效,憑有效期內證書方可申報參加職稱評審;初、中級合格人員獲得相應職稱證書。
七、有關規定
(一)考試分為12個專業類別,報考者根據本人所從事專業,選擇報考專業。報考專業應與取得的中(初)職稱證書專業相近或一致(改系列、復合型人才等申報除外),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通過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或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申報,自由職業者可由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三)“考評結合”“以考代評”試點期間(自2020年12月1日起),不再進行建設工程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專業技術資格確認。
(四)凡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明確可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取得職業資格可視同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五)本文中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考試年度12月31日。本文中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
(六)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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