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排查既有建筑幕墻安全隱患
來源:住建部 發布日期:2023-07-24 瀏覽次數:191
為加強既有建筑幕墻安全隱患排查、保證幕墻使用安全,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通知,要求各設區市于9月30日前組織對轄區所有既有建筑幕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
??各設區市要明確組織開展既有建筑幕墻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負責部門,督促指導幕墻產權人(安全維護責任人)開展隱患排查,負責部門應對轄區內排查情況進行檢查。根據通知,各設區市的排查工作可參照《既有建筑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手冊》,鼓勵建筑幕墻檢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為建筑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提供技術指導或參與排查工作。
??經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設置圍擋等安全措施,委托建筑幕墻鑒定機構遵循準確、公正、科學的原則進行安全性鑒定后,根據鑒定情況進行處理;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設置警示標志等安全措施,委托有幕墻施工資質的企業進行維修處理,保證幕墻使用安全。
??在組織既有建筑幕墻安全隱患排查的基礎上,各設區市要建立信息臺賬,將排查記錄納入臺賬數據庫。強化對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幕墻產權人(安全維護責任人)建立健全幕墻日常使用、維護和檢修等制度及管理檔案。
??相關負責人表示,福建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對本轄區的既有建筑幕墻鑒定報告進行隨機抽查和現場核查,督促指導相關主體切實落實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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