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修訂建議稿)》任務承擔單位的公告
來源:住建部 發布日期:2023-06-21 瀏覽次數:258
為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現啟動修訂《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工作,并向社會公開遴選修訂建議稿承擔單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任務名稱
??研究提出《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修訂建議稿)》
??二、申報任務內容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總結近年來投融資體制改革經驗,結合投資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新實踐,組織對《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中“關于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工作的若干規定”“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參數”等內容開展深入系統研究,提出修訂建議稿,并起草形成編寫說明。修訂建議稿應包括和體現以下要求:
??(一)黨的二十大關于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增強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關鍵作用的精神和要求。
??(二)近年來投融資體制改革對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提出的新要求。
??(三)《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投資法規及配套制度對完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作出的新規定新要求。
??(四)投資管理新形勢、新實踐、新領域對優化完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參數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國內工程咨詢機構、科研單位、行業協會、金融機構、高等院校等,可按要求單獨或聯合申報。
??2.申報單位應在行業內具有一流實力,具備20名及以上從事固定資產投資理論方法研究或實際管理工作的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決策、項目融資、建設實施等方面的理論、政策和實踐有深入研究。
??3.申報單位應從事與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相關的評估或研究工作,并完成與本任務相關的5項及以上國家級科研課題或工作任務。
??(二)任務負責人及主要參加人條件:
??1.任務負責人應當具有較強的政治素養、協調能力和科研能力,并承擔修訂任務的統籌組織和實際研究工作。不承擔實質研究工作的人員不得作為任務負責人申報本項任務。
??2.任務負責人應具備投融資相關專業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固定資產投資相關工作20年以上,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主持并完成與本任務相關的3項及以上國家級科研課題或工作任務。
??3.任務負責人應組建專業研究團隊。主要參加人員中,至少有5名具備與本任務相關的不同行業領域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四、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應當如實填寫《〈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修訂建議稿)〉任務申報書》。申報書一式4份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23年7月20日(周四)前(以郵戳時間為準,盡量使用EMS或中國郵政快遞)郵寄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制度法規處(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郵編100824),信封上請注明“《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修訂建議稿)》任務申報書”。
??五、其他事項
??(一)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將共同組織對申報書進行評審,擇優選擇若干家承擔單位。
??(二)對承擔單位,將簽訂任務委托合同并給予一定經費支持。該工作任務執行時間一般為簽訂協議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三)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共同所有。未經上述兩單位共同同意,任務承擔單位以及相關人員不得對外宣傳或發表。
??聯系人及電話: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李海超,010-68501407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成?明,010-58933216
??附件:《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修訂建議稿)》任務申報書
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