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范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隱患排查
來源:住建部 發布日期:2023-02-16 瀏覽次數:317
為科學、規范開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減少安全事故發生,近日,廣東省出臺《廣東省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建立統一的地下設施隱患標準,補齊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隱患短板,提升城市安全韌性。
??《導則》要求,遵循系統治理、精準施策的原則,明確隱患對象識別、排查評估、驗證、信息化管理、隱患整治等內容,進一步完善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技術體系,推動各地提高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效率和精準度。
??按照《導則》,隱患排查對象包括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地下設施、廢棄工程、無權屬管線或設施等。其中,管線及設施豎向交叉位置應列入重要的隱患排查對象。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園區、住宅小區、其他居民區等內部設施的隱患排查。
??隱患排查對象識別采用現場踏勘初步評估和資料自查兩種方法相結合,綜合考慮各類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年限、重要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及相關標準規范執行情況等,制定隱患排查內容,從而及時掌握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的隱患分布,掌握隱患數據。
??根據隱患排查對象識別結果,廣東省要求對其開展現場排查及評估工作,綜合考慮結構性及功能性使用狀況及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確定隱患等級。及時對文本信息、影像資料進行入庫管理,對隱患點隱患等級空間落圖和隱患內容進行標注。據介紹,根據隱患點產生的后果,隱患等級主要分為I、II、III級。排查過程中能“現查現改”的一般維修維護類問題無需列入I、II、III級隱患等級。待鑒定評估隱患應立即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驗證排查。
??廣東省要求將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現狀隱患點情況全面納入城鎮空間信息“一張圖”管理,為科學管理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隱患提供信息化平臺。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隱患排查信息化系統應建立完善的數據動態更新、管理及共享機制,通過隱患信息采集、上報、排查和處置反饋等功能,實現隱患排查的數字化、信息化和流程化管理,并與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一網統管”城市運管服平臺等充分對接,為城市空間治理提供數據支撐。
??相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要求在隱患整治的同時采取措施,嚴禁整治的實施導致其他地下設施隱患的產生。
轉載自住建部,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